葫芦岛市投资集团开放式养殖用海(三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3-09-18 08:59

葫芦岛市投资集团开放式养殖用海(三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葫芦岛市投资集团开放式养殖用海(三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投资集团开放式养殖用海(三区)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南侧海域。

工程概况:项目拟在选址区海域开展网箱(海参)、底播(贝类)等养殖活动,养殖用海面积494.4406公顷。水体空间建设网箱组362组,每组网箱由600个规格为3.3米×3.3米单个网箱组成;海床和底土空间开展贝类底播养殖。项目总投资17576.45万元,施工期12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

人:郭希瑶

联系电话:18609897917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人:王淑扬

联系电话:15941631312

电子邮箱:15941631312@139.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公众参与意见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之日起,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公示单位: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