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发表时间:2023-08-23 09:13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 (2)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本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3)项目建设规模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排放管分为海域排海管及陆域排海管2部分,管道总长度为14.972km。近期设计规模75000m3/d,远期设计规模110000m3/d。新建提升泵站1座,新建调压井1座。项目总投资为40444.4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的方式与途径《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CtxYCxZsUl40uysEOaSTQ 提取码:8wg5。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5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CtxYCxZsUl40uysEOaSTQ 提取码:8wg5。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良 电话:17742913111 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电话:18841652923 邮箱:18841652923@163.com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南街50-3号
公示单位: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