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3年2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组首先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耿凤森同志进行了反馈,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刘兴富反馈了巡察意见,并传达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之后,刘兴富组长代表市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李如山同志受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耿凤森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刘兴富在反馈时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的工作要求,在致力民生保障,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在履行融资偿债主责,替政府分忧上做了一些努力,但对照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深入,特别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措施不实、不细。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缓慢,体制机制改革不彻底,薪酬改革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的不实,“四风”问题有反弹回潮迹象,监督责任落的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薄弱。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还存在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履行力度不大,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等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刘兴富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会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三是强化党的领导,坚决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坚决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要深入市场调研,不断提升科学决策、精准施策能力。四是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李如山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规范有序抓好整改落实。
耿凤森表示,集团党委对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建议全盘接受,坚决做到深刻反思、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聚焦问题,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照单抓药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三是抓好结合,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整改成果与集团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用好巡察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集团的使命任务,奋力开创集团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局面。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市委第六巡察组有关成员、市投资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投资集团基层党支部书记、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