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3-08-23 09:13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

2)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本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3)项目建设规模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排放管分为海域排海管及陆域排海管2部分,管道总长度为14.972km。近期设计规模75000m3/d,远期设计规模110000m3/d。新建提升泵站1座,新建调压井1座。项目总投资为40444.4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的方式与途径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CtxYCxZsUl40uysEOaSTQ 提取码:8wg5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5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CtxYCxZsUl40uysEOaSTQ 提取码:8wg5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良

:17742913111

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电话:18841652923

邮箱:18841652923@163.com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南街50-3

公示单位: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