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投资集团开放式养殖用海(三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3-11-16 14:33

葫芦岛市投资集团开放式养殖用海(三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拟在选址区海域开展网箱(海参)、底播(贝类)等养殖活动,养殖用海面积494.4406公顷。水体空间建设网箱组362组,每组网箱由600个规格为3.3×3.3米单个网箱组成;海床和底土空间开展贝类底播养殖。项目总投资17576.45万元,施工期12个月。

二、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的方式与途径

详见附件链接。

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五项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本项目为海参网箱养殖项目,位于葫芦岛龙港区海域,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其他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用海单位、个人,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公众参与意见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希瑶

联系电话:18609897917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

环评单位: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淑扬

联系电话:15941631312

电子邮箱:15941631312@139.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中央南街铂金大厦27A 6楼38室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葫芦岛市投资集团开放式养殖用海(三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